为做好电力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按照国家能源局课题管理工作要求和中心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开展2020年委托课题研究承担单位公开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题目、研究要点及完成时限
(一)电力监控系统可靠性监督管理评价及数据报送规范(项目编号:TC200N020-1)
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电力监控系统可靠性监督管理评价及数据报送规范》课题研究,分析我国电力监控系统可靠性管理现状,设计我国电力监控系统可靠性监督管理评价规范和指标体系,草拟电力企业监控系统可靠性数据报送内容。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二)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修订(项目编号:TC200N020-2)
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修订”课题研究。对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等全面梳理输变电、风电、光伏发电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修订不符合项。调研质监大纲发布以来应用情况,分析有关单位提出的修订意见建议。提出修订后的质监大纲建议稿。根据专业分为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工程3部分,每部分作为一项课题单独申报。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
(三)火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修订(项目编号:TC200N020-3)
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火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修订》课题研究。对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等全面梳理火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修订不符合项。调研质监大纲发布以来应用情况,分析有关单位提出的修订意见建议。调研火电项目超低排放系统建设情况,新编火电超低排放系统质量监督章节。提出修订后的火电质监大纲建议稿。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
(四)电力监控系统建设质量监督可行性研究(项目编号:TC200N020-4)
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电力监控系统建设质量监督可行性研究》课题研究。调研电力调度机构、变(配)电工程、发电厂等电力监控系统建设质量管理情况。梳理电力监控系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规范等。编写电力监控系统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五)电力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信用信息在质量监督中的应用研究(项目编号:TC200N020-5)
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电力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信用信息在质量监督中的应用研究》课题研究。梳理信用监管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调研其他行业基于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信用信息的差异化监督有关经验做法等。建立电力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工程质量主体责任的信用评价标准,提出《电力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信用行为清单》(建议稿)。研究电力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信用信息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的应用方案,提出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信用信息为基础的差异化质量监督实施意见及具体应用措施清单建议稿。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项目经费分两次拨付,第一次为协议(合同)签订后,拨付项目经费的60%;第二次为课题成果通过验收后,拨付项目经费剩余部分。
3.请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表,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另附电子版光盘)。相关文件送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906A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邮编:100081(通过顺丰快递或中国邮政EMS邮寄均可),并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可靠性和质监中心委托课题研究项目申报”。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以邮戳为准)。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预计于2020年5月15日左右在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5.上述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等归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同意。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
三、课题执行
1.课题承担单位应合理分配时间,确保在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
2.课题成果报告应达到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水平。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课题研究项目的公开征集等相关工作由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参与单位需通过该公司进行报名并获取申报表等相关文件。
联系人:邓嘉莹、武靖;联系电话:010-62108043、62108204;传真:010-82467928
2.其他未尽事宜及项目进展情况,请随时关注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