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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咨询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相关问题,请直接拨打运维咨询服务电话:010- 86229180、18516905793(微信同号)。
留言者:邱文华

【主题】:关于扩建《佛山热电60t解耦锅炉EPC建设项目》是否需要办理监督手续的咨询

请问:请问我公司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已建设的“广东大唐国际佛山热电冷联产项目”(总装机800MW)已办理监督验收并办理了并网手续,现需在原厂区内扩建一栋钢结构锅炉房,建筑面积约1153平方米,内部配置一台60t热电解耦燃气锅炉。请问是否需要在电力建设工程监督信息系统里办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留言时间:2026-07-07 17:15:37

回复:

邱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经电话沟通了解,您所咨询的佛山热电60t解耦锅炉EPC建设项目,备案证上明确该项目建设类别为技改项目,不属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能发安全规〔2023〕43号)中第二条规定的电力建设工程,故不属于我局质量监督职责范围。


回复时间:2026-07-09 14:09:00

回复单位: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留言者:李月姣

【主题】:110kV用户线路和牵引站是否需要办理质检手续

请问:我单位建设轨道交通配套外电源110kV牵引站两座,接入国网系统,110kV线路是由国网的的一个220kV站扩建110kV间隔接入到牵引站,外线及牵引站均为用户自建及用户产权。请问:请问该自建外电源用户110kV牵引站及配套用户110kV线路是否需要需要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里申报办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留言时间:2026-07-02 12:26:36

回复:

李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您所咨询的“110kV用户线路和牵引站”属于用户电力设施建设工程,根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能发安全规〔2023〕4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用户电力设施建设工程不适用本规定。需接入公用电网运行的以上建设工程,按行业规定或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相应质监机构进行质量监督。


回复时间:2026-07-06 09:04:00

回复单位: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留言者:xusy

【主题】:储能项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

请问:请问:拟在浙江省宁波市建设一座5MW20MWh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需要申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吗,期待回复,谢谢!

留言时间:2026-06-25 16:39:15

回复:

您的留言收悉。您所咨询的“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属于用户电力设施建设工程,根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能发安全规〔2023〕4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用户电力设施建设工程不适用本规定。需接入公用电网运行的以上建设工程,按行业规定或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相应质监机构进行质量监督。


回复时间:2026-06-29 16:56:00

回复单位: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留言者:王女士

【主题】:哪里可以查询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

请问:哪里可以查询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

留言时间:2026-06-09 13:52:56

回复:

王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您所咨询的“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不属于我中心职责范围,建议您咨询国家能源局资质管理中心或登录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查询。

回复时间:2026-06-12 14:41:00

回复单位: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留言者:李健生

【主题】:35kV用户自建线路是否需要取得质量监督并网意见书

请问:我公司拟在四川省宜宾市,自行投资建设1条35kV用电线路,是否需要按照发改委41号令要求,取得质量监督并网意见。

留言时间:2026-06-08 10:26:09

回复:

李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您所咨询的“35kV用户自建线路”属于用户电力设施建设工程,根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能发安全规〔2023〕4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用户电力设施建设工程不适用本规定。需接入公用电网运行的以上建设工程,按行业规定或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相应质监机构进行质量监督。


回复时间:2026-06-10 10:31:00

回复单位: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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