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5日至20日,内蒙古中心站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督查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全面自查。
本次自查工作由内蒙古中心站副站长直接负责、综合处牵头,要求站内各处室围绕机构建设、制度执行、档案管理、廉洁自律和超阶段申请质监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自查自纠。自查结果表明,总体上,内蒙古中心站质监工作开展有序,廉洁自律执行严格,对极少数超阶段申请质监的项目处理符合要求;但仍存在对分站考核管理欠缺、检测仪器使用率低、档案室硬件不符合要求、质监宣传不到位等问题。目前内蒙古中心站已针对上述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下一步,内蒙古中心站将以此次自查为起点,持续强化质量监督的各项管理工作,持续推进规范质监、信息质监、权威质监和阳光质监建设,为蒙西地区电力工程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供稿:内蒙古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