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心站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宣贯学习-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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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心站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宣贯学习发布时间:2024-01-03              

12月26日,山东中心站组织召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输变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2023年版)宣贯学习会议。中心站、各地市项目站相关人员共60余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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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中心站从质监体系文件、起草背景和必要性、主要内容等三个方面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宣贯,同时对《输变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2023年版)的修订原则和主要修订内容进行了整体解读。

会议要求,各项目站要进一步提高对输变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认识,一是正确把握质监工作的职能定位,全面履行好电力质监职责;二是充分认识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的必要手段,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质监工作;三是高度重视廉政风险,加强廉政防控,遵守廉洁自律工作制度。

下一步,山东中心站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质监管理规定,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履行好质量监督职责,为圆满完成山东省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持续提升工程质量水平贡献质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