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公司玻璃窑炉烟气余热3MW发电,由于前期业务不熟练,在施工过程中未进行质量监督,后根据《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明确未接受质量监督电力建设工程处理程序的通知》,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质量评估,目前已质量评估完成,请问后续向电力质监机构提出质量监督申请,向哪里的质量监督机构提出》
留言时间:2021-10-13 08:48:18
回复:
网友陶盛楠,您好!
您的留言我们已经及时进行电话回复。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关注。
回复时间:2021-10-18 14:27:38
回复单位: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