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结合西藏地区资源禀赋、源网结构等实际情况,于2022年12月27日正式印发《西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西藏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标志着我国电力辅助服务管理体系已实现系统全覆盖。
西藏电网电源结构以水电为主、光伏为辅,发电出力受气候影响大,且电网网架结构相对薄弱,运行控制难度大。特别是随着大量光储项目投运,亟须对并网主体加强规范引导,建立适应新形势的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西藏“两个细则”针对大规模储能投运后西藏电网运行特点和需求,进一步优化技术要求和考核指标,建立起包括西藏自治区、地两级调度的装机容量20MW及以上的直调水电、地热、生物质电站,10MW及以上的风电、光伏、光热场站,储能容量 10MWh及以上新型储能,能够响应电力调度指令的可调节负荷等主体在内的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体系。西藏“两个细则”的印发将积极引导并网主体进一步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主动参与电网调节,有效保障西藏电力供应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和能源低碳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