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其中,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发生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6人。未发生电力安全事故,同比持平。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持平。发生2起电力安全事件,同比增加2起。
电力人身伤亡事故
1.7月12日,中国华电集团所属华电福新周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华电福新周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在建周宁抽水蓄能电站施工过程中,其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地下厂房2号机组加热板拆除作业期间,电气班1名工作人员通过1号机组球阀进人孔搬运加热板过程中,移动至门式脚手架上时,被上方地下厂房发电机层掉落木板砸中安全帽,因该名工作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带,被砸失去平衡后头部着地摔落至蜗壳层底板,经抢救无效死亡。
2.7月15日,国家能源集团所属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总承包单位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翻车机区域封闭改造技改项目施工期间,专业分包单位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名工作人员因所佩戴安全带挂钩未按规定固定在安全绳上,在运送保温墙板过程中,失足从翻车机顶棚孔洞高7.5米处坠落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3.7月20日,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所属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在开展3号机组汽机房2号屋顶风机检修作业期间,1名作业人员在汽机房顶风机北侧基础外沿进行开工准备过程中,头部安全帽碰撞到屋顶风机顶棚内侧,身体失稳后退并踩碎屋顶采光罩,从32米高汽机房顶坠落至下方13.7米运行层平台,经抢救无效死亡。
电力安全事件
1.7月10日,国家能源集团所属国能神皖合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机组全停事件。7月10日19时58分,#1机组因主变A相升高座内部短路故障引起高压侧起火,主变差动保护A相动作故障跳闸。20时2分,因火势蔓延,烧损二次电缆,导致#2机组、升压变及220千伏Ⅰ母线跳闸。两台机组合计损失功率123万千瓦。
2.7月22日,国家电投所属山东海阳核电有限公司发生单台核电机组跳闸事件。7月22日6时40分,海阳核电#1机组因励磁系统故障联跳发电机,损失功率120万千瓦。20时29分,完成励磁系统处缺后,机组恢复运行。
注:以上统计数据执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5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单一供电城市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能电安〔2013〕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