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不易,能源信用建设更需日夜兼程。
据统计,截至2019年1月12日,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信息覆盖电力、煤炭、油气等能源领域市场主体81181家,联合惩戒对象3317家,同时,通过“信用能源”网站发布双公示信息34401条、不良信用信息27386条、黑名单信息7178条,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庞大框架雏形初现。
回首来路,从零散的信用信息报告到拓展出多角度、多层次的信用信息应用途径,在国家能源局的推动下,我国能源领域信用信息建设工作由浅入深,多角度、多层次的能源信用信息体系日趋完善,为护航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夯根基,深探索
能源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初现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统筹协调、全面部署,在机制及制度建设、信用平台建设、信用应用拓展等方面均取得重要进展,进一步规范能源市场运行秩序,信用奖惩效果日渐凸显。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家能源局以信用制度体系建设为重要抓手,推动能源信用建设相关的一系列制度标准接连落地,为体系建设夯实根基。
2016年,能源信用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正式出台,明确指出要以安全生产、工程建设、节能环保等6个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建成“满足能源行业发展要求的信用体系”。随后,《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办法相继制定,信用数据、信用行为、信用应用“三清单”接连印发,电力、煤炭等领域信用评价规范陆续落地,为各单位规范有序开展信用建设工作提供有力抓手。
可喜的是,作为能源行业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窗口,2017年12月7日,“信用能源”网站正式启动。通过与“信用中国”、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能源领域终于拥有了一个可覆盖行业各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数据库。通过信用信息公示专栏,不仅可实现许可信息、处罚信息、信用评价等信息的及时更新,更将为能源企业张挂诚信“红黑榜”,提高违法失信成本,推进能源市场发展竞争更加规范、有序。
在能源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的同时,国家能源局不断探索信用应用新方式、新途径,推动信用奖惩作用实现更大效力。
以资质许可为突破口,2018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信用监管试点工作就已在东北能源监管局等6家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接连开展,探索对不同信用类型的企业在事前资质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等环节的差别化分类监管,推动监管工作从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手段向运用信用激励、信用约束顺利转变。截至目前,华东能源监管局就已在上海地区累计归集信用信息数据434家,其中,承装(修、试)企业354家、发输供企业80家;在安徽地区累计归集1169家信用信息数据,其中,承装(修、试)企业726家、发输供企业443家,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奠定重要基础。
而联合惩戒名单的统计分析和告知预警工作的逐步推进,更助推国家能源局内业务司、派出机构以及重点能源企业和行业协会形成合力,通过实施联合惩戒,形成能源行业良好发展氛围。如2018年,南方能源监管局就通过归集、完善2153家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的信用信息,信用分类出守信企业2111家、失信企业9家、严重失信企业33家,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参考。
目前,信用建设已在我国能源电力企业中蔓延。国家电网成立专门的失信联合惩戒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一系列管理办法,打造了上下一体的联合共治格局。大唐集团建立合同主体信用名单信息系统,实现与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信息实时共享,以强化信用管理,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正所谓聚沙成塔,聚水成涓。在日复一日的不辍建设中,目前,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架构基本建立,制度体系日渐完善,数据归集成效初显,信用应用逐步拓展,能源行业信用环境实现明显提升。
凝合力,抓落实
护航能源发展规范有序
在积极推动能源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能源企业与行业协会也在2018年打响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能源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战。
新春刚过,国家能源局即与全国能源行业协会及重点能源企业共23家单位签订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可连接国家平台、政府部门、协会企业的信用信息数据通道随之通行,全力推进能源领域信用建设步伐加快。
8月,中电联又面向涉电力单位启动“信用电力”知识竞赛,为普及信用知识、扩大信用宣传覆盖面提供有益通道。
与此同时,一场场全系统“信用”专题培训会在国家电网、华能集团、国电投等重点能源电力企业轮番登场,一轮轮“信用”专题宣传、系列报道在多个媒体平台接连落地,信用电力宣传周、信用政策宣贯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花样上演,向社会传递信用声音,营造诚实守信的舆论氛围,为提升行业信用意识、加强信用管理营造了日益浓厚的行业氛围。
没有完成时,改革永远在路上。下一阶段,国家能源局将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兴市场监管机制为主线,多措并举、稳抓落实,通过五项措施进一步推动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深化信用监管。常态化发布年度信用状况分析、月度失信黑名单统计等情况,建立标准科学统一、指标合理完备的能源企业信用评估模型,在许可审查、事中和事后监管等环节中探索实施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进行差别化分类监管,全力推动监管工作呈现新成效。
二是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制定出台规范“黑名单”管理的细化措施,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与相关部委、地方政府、能源企业、行业协会等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形成能源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大合力。
三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通过建立横向互联、上下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数据归集定期报告和考核制度,为信用体系建设夯实数据基础。
四是持续提升信用平台支撑作用。围绕信用分类监管、失信联合惩戒、信息统计分析、风险监测预警和信用修复等业务,继续完善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功能,继续实施信用平台与各数据系统的接口对接,推进信用平台与资质许可等业务系统的信息共享,加强平台安全运行管理。
五是持续推进行业共建。通过扩大信用宣传覆盖面和渠道普及信用知识,推动能源企业和协会采取不同形式加强内部信用管理、提升人员信用意识,营造全行业共建共享共治的良好信用氛围。
为早日建成能够满足能源行业发展要求的信用体系,为加快构建公平、有序、规范、高效的能源市场,我国能源工作者将一直奔跑在改革之路上,永不停歇!(记者伍梦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