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浙江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调整有关事项的复函-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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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浙江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调整有关事项的复函发布时间:2018-10-08              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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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浙江抽水蓄能电站

选点规划调整有关事项的复函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报来《关于恳请批复浙江省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推荐站点调整的请示》(浙发改能源〔2018〕439号)和《关于批准浙江省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调整报告的请示》(水电规规〔2018〕102号)均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做好浙江抽水蓄能电站的规划建设,规范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抽水蓄能电站有序开发和电网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原则同意浙江省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调整报告及审查意见。

二、同意在初选衢江、磐安、泰顺、天台、建德、桐庐作为比选站点的基础上,确定衢江(120万千瓦)、磐安(120万千瓦)、泰顺(120万千瓦)、天台(170万千瓦)站点为浙江2025水平年抽水蓄能选点规划调整推荐站点。考虑电网需求与其他调峰能力建设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原则同意建德(240万千瓦)和桐庐(120万千瓦)站点作为推荐站点,两站点应在相关环境问题协调落实后,根据华东电网电力系统发展需要适时开发建设。

三、请有关单位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做好站点资源保护,综合考虑区域抽水蓄能电站合理配置和电力系统实际需求,合理安排推荐站点建设时机,保障选点规划科学实施。

国家能源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