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低压小微企业办电情况现场监管的通知》的统一部署,中心主要负责人带队,会同东北能源监管局联合组成第四现场监管组,于2019年11月25日--11月29日对吉林省长春市、辽宁省沈阳市推广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服务和办电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的重点任务分工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管。
现场监管组分别在长春、沈阳两地召开现场监管工作启动汇报会议,听取了吉林、辽宁两省“获得电力”地方政府牵头部门、省市电网企业的相关工作汇报。现场监管期间,监管组查阅了吉林省、辽宁省两地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优化“获得电力”营商环境政策文件,走访了长春、沈阳两市政务办事大厅,并和部分区县政府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地方政府压缩电力接入工程路径规划、道路挖掘等环节审批时间的情况; 全面查阅长春、沈阳两市供电企业今年以来出台的小微企业业扩报装相关制度文件和工作方案,逐条梳理160kVA及以下小微企业业扩报装信息和档案,排查是否存在增加报装环节、报装时限超30工作日的现象;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营业厅、报装现场等工作场所,现场走访和电话征询小微企业意见,检查小微企业办电过程中“三零”服务等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