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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16905793(微信同号)。
留言者:张红军

【主题】:热电项目改造电力质监

请问:我公司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现热电项目改造,需要电力质监。要联系哪里?联系方式?谢谢

留言时间:2020-12-10 13:58:32

回复:

网友张红军,您好!

您关于“我公司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现热电项目改造,需要电力质监。要联系哪里?联系方式?”的留言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规定: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兜底负责全国火电工程、农林生物质发电工程、太阳能热发电工程质监工作(内蒙古区域和中国华能投资的工程除外)。您可以联系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基本信息如下:

联系人:李真

联系电话:010-63415363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号

电子邮箱:zljd@cec.org.cn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关注。


回复时间:2020-12-17 09:37:03

回复单位: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留言者:李建

【主题】:河北电力质监站的邮箱是多少

请问:河北光伏电力质监站联系邮箱是多少

留言时间:2020-12-09 09:31:27

回复:

网友李建,您好!

您关于“河北光伏电力质监站联系邮箱是多少”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河北地区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国华能投资工程和接入冀北电网运行工程除外)由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中国华能投资的光伏发电工程由华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接入冀北电网运行的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您可根据光伏发电工程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质监机构联系邮箱。

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基本信息如下:

联系人:常昊天

联系电话:010-51973299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

电子邮箱:changhaotiancai@126.com

华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基本信息如下:

联系人:王宝灵

联系电话:010-63226730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A座26层

电子邮箱:bl_wang@chng.com.cn

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基本信息如下:

联系人:刘  超

联系电话:010-56583927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南大街56号

电子邮箱:jibeijianshebu@163.com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关注。


回复时间:2020-12-11 17:08:54

回复单位: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留言者:王海龙

【主题】:重庆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办公室电话

请问:麻烦问下重庆这边电力质量监督办公室的电话是多少,我们有业务相关问题需要咨询

留言时间:2020-11-09 09:44:15

回复:

网友王海龙,您好!

您关于“重庆这边电力质量监督办公室的电话是多少,我们有业务相关问题需要咨询”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重庆市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基本信息如下:

联系人:苏 雷

联系电话:023-88120718 

单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20号凤凰D座 

电子邮箱:104357286@qq,com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关注。


回复时间:2020-11-11 14:58:23

回复单位: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留言者:陈军

【主题】:标准规范

请问:请问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有2016版的吗?最新版是不是2013版的?

留言时间:2020-10-18 16:58:58

回复:

网友陈军,您好!

您关于“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有2016版的吗?最新版是不是2013版的?”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是原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发布的,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成立后,于2020年1月在中心官方网站发布了《电力建设工程现行管理文件及技术标准名录(2019版)》。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关注。


回复时间:2020-10-23 12:02:17

回复单位: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留言者:赵玉林

【主题】:电厂建设现场试验室认证的疑问

请问:关于废止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文件(第一批)的通知(质监函〔2020〕18号)废止了11项文件,电厂建设现场金属实验室还需要认证吗?

留言时间:2020-10-04 10:11:01

回复:

网友赵玉林,您好!

您关于“废止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文件(第一批)的通知(质监函〔2020〕18号)废止了11项文件,电厂建设现场金属实验室还需要认证吗?”的留言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回复如下: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163号令)有关规定,电厂建设现场金属实验室不需要电力质监机构认证,但应符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现场实验室的母体实验室应该通过计量资质认证(CMA)。


回复时间:2020-10-16 09:48:06

回复单位: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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