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家能源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能发安全规〔2023〕43号)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2024〕6号)文件精神,持续推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辽宁中心站成立检查组,对省内14个地市项目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
辽宁中心站加大检查力度,强化检查组人员配备,各检查组均由相关负责同志带队,组员由4名专职工作人员和3名专家组成。通过调阅资料、查看监控、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照机构建设、信息系统应用、在监工程实体质量等6方面43项内容进行逐一检查,并对上一轮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发挥检查组成员各自的专业及经验优势,对各地市项目站质监工作进行深入指导。对本次检查发现的703条问题,辽宁中心站均及时以正式文件通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责令各地市项目站限期整改。
下一步,辽宁中心站将持续发力,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和“回头看”工作,实现整改“全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