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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

湖南中心站多措并举确保质监工作独立规范开展发布时间:2018-05-28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18〕21号)再次强调“严禁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人员作为质监机构专家或工作人员参加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湖南中心站积极响应,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质监工作的独立规范性。

一是在省电科院设置中心站直属站,由直属站组建现场专家组对省内电源及输变电工程开展质监检查,既充分利用电科院专业人员齐全、检测设备先进、检测手段科学的优势,又确保了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人员不作为质监机构专家或工作人员参加本项目质量监督的要求。二是将地市级项目站设置在地市公司建设部,具体输变电工程的建设管理人员设置在独立的项目管理中心,确保项目站工作人员与具体工程的参建人员各自独立。三是积极推行中心站直属站及中心站办公室支援项目站开展质监检查、各项目站之间交叉选派质监专家、建立省内质监专家微信群抽调系统外专家等措施,确保每次开展质监活动时专家组成员均没有参建单位人员。

多年来,湖南中心站认真履职,积极工作,有效发挥了中心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把关作用,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