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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

安徽中心站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筑牢廉洁风险防线发布时间:2018-05-28              来源:中心官网

安徽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安徽中心站)始终坚持党建统领,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强化重点环节管控,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贯穿在每一项工作之中。

近年来,安徽中心站修订完善《中心站基本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现场监检廉洁自律规定》等27项管理制度,对质量监督的每一项工作进行规范。尤其是廉洁履责方面,发布了10项禁令和8个不准,申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各方必须遵循的规则,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控质量监督过程的每一个关键环节。

实行注册告知制度,申报时建设方负责人需在廉洁自律文件上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实行“四重交底”制度,对检查组成员进行工作交底、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的同时进行廉洁履职要求交底,全员签字确认。实行廉洁自律 “双承诺”制度,检查前监检和被监检方都必须在“10项禁令”和“8个不做”上签字承诺,相互监督。实行广而告之制度,现场播放廉政动漫视频,将要求灌输至参检的每一个人。实行“私密反馈”制度,被监检单位将监检组在工作中行为评价意见直接反馈至中心站党风廉政监督员,畅通反馈渠道。实行被监方零支付制度,监检发生的费用一律由中心站按上级规定统一支付,被监方无任何负担。实行多样化廉政监督制度,聘任党风廉政监督员,丰富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坚持持续学习制度,每周进行政治学习,落实上级的各项部署,邀请监察部门廉政专家、党校教授“讲廉课”“说案例”,警示质监人员,牢固树立廉洁从业意识,时刻绷紧“纪律弦”,干事、干净。

安徽中心站坚持党建统领、制度保障、措施落地,廉洁履责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监督行为进一步规范、履责能力进一步提高,树立了安徽电力质监廉洁履责、严谨务实、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推动安徽中心站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