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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

国家能源局印发水电等六类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发布时间:2021-07-22              

近期,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水电、海上风力发电(试行)、核电常规岛、生物质发电、太阳能热发电、输变电(增补本)等六类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其中输变电(增补本)包括:柔性直流输电、海底电力电缆输电、调相机、GIL综合管廊四类输变电建设工程。与之前印发的火力发电、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四类大纲一起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技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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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大纲的通知

质监大纲的编制坚持依法依规监督,以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检查主要依据;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突出质量行为监督,兼顾实体质量抽查和检测验证;强化工程建设阶段性节点监督,质量检查以抽查为主要方式。根据工程类型不同,各质监大纲划分为不同的检查阶段,各阶段内容主要包括五部分:总则、监督检查前应具备的条件、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检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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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工程的质监大纲

新大纲的印发为水电等六类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提供了主要技术依据,将进一步提升质量监督效能、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