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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

上海中心站召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文件宣贯会议发布时间:2020-11-24              

根据可靠性和质监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上海市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质监函〔2020〕28号)和近期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上海中心站于2020年11月10日,组织召开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文件宣贯会议。上海中心站有关负责同志及下属14个项目站站长、副站长参会。

会议内容就《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进行了宣贯;对今年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通报了可靠性和质监中心专项督查情况;会上项目站进行了工作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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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对39号文件进行了宣贯,指出一是正确把握质监工作的政府职能定位,严格执行监管与实施相分离;二是各项目站要根据文件要求加强机构建设,机构不能重、人员不能兼;三是严格执行监督程序,依法依规开展质监工作;四是将对项目站工作质量实施考核并纳入年度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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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心站有关负责同志最后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相关要求:一是各项目站要提高站位,进一步认识质监工作重要性,做到组织形式要保证、监管程序要到位;二是认真学习文件,充分领会文件精神,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尽心尽职,将建管工作与质监工作相结合,相辅相成,切实提高电力工程质量。

(上海中心站   梅志农、凌晨)